(2021.02.09)
伴随营业时间缩短协助请求的"岐阜县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扩大协助金(第4弹)"
实施概要
1.主旨
为了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的传染扩大,在县政府要求的全部对象期间内,对于响应缩短营业时间的企业,将支付协助金(第4弹)。
2.申请条件
本协助金(第4弹)的申请,需满足下列全部条件。
(1) 以下协助请求的企业(包括请求期间内全日停业的情况)
此外,在申请期间政府的基本处理方针变更的情况下,可能存在申请期间缩短或支付金额变更的情况。
・请求期间 令和3年2月8日(周一)~令和3年3月7日(周日)
・对象业界 餐饮业
※饮食店(包括居酒屋)、咖啡店等(外卖、打包带走服务除外。)
娱乐设施等
※酒吧、卡拉OK等、根据食品卫生法有饮食店营业许可的店铺(网吧、漫画咖啡店等、相当 程度被预测以宿泊为目的利用的设施除外。)
・请求内容 营业时间缩短为上午5点到下午8点
(但是,提供酒水的时间缩短为上午11点到下午7点。)
(2) 岐阜县内的店铺。
(3) 取得业界相关营业必要的全部许可
(4) 从前并继续在20点到5点期间营业的餐饮店,娱乐设施。
(5) 拥有对对象店铺的营业时间・营业内容等运营的决定权的人。
(6) 对于伴随有接待服务的饮食店(夜总会,接待俱乐部等),卡拉OK以及现场演出厅(livehouse),需要制作并提交防止感染对策手册,并且获得认可。
(7) 对于岐阜县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扩大协助金,以及岐阜县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扩大协助金(第2弹)以及(第3弹),没有进行虚假申请。
(8) 不属于暴力团等反社会势力,以及代表者或者董事不属于暴力团伙,也没有实质性参与暴力团伙的经营企划。
(9) 从令和3年2月7日(周日)到支付决定日为止的期间内,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集体感染的店铺中,不属于知事认定的扩大了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的个人或者法人。
(10) 遵守业界别准则和「冠状肺炎社会中生活行动指南」,取得并布告「新型冠状肺炎对策实施店铺标 章」。(※此次开始追加)
3.支付金额
每店铺168万円
此外,在申请期间政府的基本处理方针变更的情况下,可能存在申请期间缩短或支付金额变更的情况。
4.申请受理时间
现在正在调整,日后再通知。
5.有关协助金(第4弾)的咨询方式
「岐阜县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扩大协助金(第4弹)」咨询窗口(电话服务中心)
电话号码:058-272-8192 (9:00-17:00)
详情请参照岐阜县官网。(仅有日语)